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正在建立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8-29  查看次数:1965

  “标准滞后”“检验能力低下”将成历史
  据新华社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前正在建立一整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以往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屡屡见诸报端的“标准滞后”、“检验能力低下”等监管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质检总局副局长王秦平近日表示,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新问题屡有出现,一些国际国内知名的企业也被发现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能否切实解决食品质量安全卫生问题,已成为质检部门是否真正为民办实事的标尺,成为是否具备应有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
  2005年是质检系统的“食品安全年”。据王秦平介绍,继国务院出台《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后,目前质检总局正在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环节。
  一是设立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应急标准的快速通道。
  二是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作为质检部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智囊团。
  三是提升检验机构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重点是加强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危害性研究、违禁化学品检测方法研究、农残以及兽残的危害和检测方法技术研究等。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的跟踪、采集和分析制度。重点关注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粮农组织、欧盟委员会等权威组织发布的食品安全动态,及时采集国际、国内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提高信息反应灵敏度。同时,加强对风险信息的分析和应急处理,对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可能的危害程度,必要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