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作者:王兵 魏文华  发布时间:2012-07-10  查看次数:800

    近日,《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完成修订并印发。 《预案》明确省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省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省的减灾救灾应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等30余个部门。其中,省气象局为省减灾救灾委副主任单位。
    《预案》进一步明确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组织指挥体系及成员单位职责,对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作出部分调整。修订后的预案适用自然灾害范围,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以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根据 《预案》,安徽省气象局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气象服务,对干旱、台风、暴雨 (雪)、寒潮、冰冻、大风、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技术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