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医生权威问答(一):特殊时期,孕妇如果出现发热怎么办?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转自江苏省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0-02-02  查看次数:623


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

信息铺天盖地,真真假假

孕妈妈更是在此疫情中忧心忡忡

很多孕妈妈在后台咨询

关于孕期的一些问题

心情十分焦虑

省妇幼孕产期保健专家

在这里解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省妇幼孕产期保健专家权威问答(一)

新冠疫情期间孕妇如果出现发热怎么办?

 

一、无流行病学史的孕妇,如果出现发热怎么办?

 

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孕妇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在家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升高,可以间隔10分钟再行复测,注意体温测量的正确方法。如果两次均口腔测量温度≥37.3或腋下测量温度>37时,即为发热,同时自检有无出现其他可疑症状,包括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如有以上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就医途中具体指导建议如下:

 

1.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和相关孕期检查结果。

2.尽量只留一位亲属陪护,前往医院的路上,孕妇和亲属应该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路上打开车窗。

4.时刻佩戴口罩和随时保持手卫生。在往返途中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

 

1.就近原则(到达医院后,请直接至预检分诊点登记)。

2.同时具备发热门诊、产科、新生儿科的医疗机构或各级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其中优先选择孕期建档医院。

2.江苏省各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详见: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https://mp.weixin.qq.com/s/xsUOBHBnF-X9NcLzSQ7stA(名单公布时间:2020-1-22

二、在两周内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孕妇,有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孕妇,如果出现发热怎么办?

 

答:对于在两周内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孕妇,应从离开疾病流行地区的时间开始,病例密切接触者应从和病人接触的最后一天起,采取医学观察14天。连续14天进行体温等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两次。在家中观察期间需与医学观察人员保持联系。

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升高,可以间隔10分钟再行复测,注意体温测量的正确方法。如果两次均口腔测量温度≥37.3或腋下测量温度>37时,即为发热。

孕妇出现发热情况,请及时与所在村支部或社区或医学观察人员主动联系,同时自检有无出现其他可疑症状,包括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如有以上症状,应及时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就医途中具体指导建议如下:

 

1.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和相关孕期检查结果。

2.尽量只留一位亲属陪护,前往医院的路上,孕妇和亲属应该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路上打开车窗。

4.时刻佩戴口罩和随时保持手卫生。在往返途中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5.若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

 

1.就近就地原则,到达医院后,直接至预检分诊点或发热门诊登记。

2.建议选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如有产科情况的孕妇,建议在定点收治医院中,首选由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收治。

3.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名单详见:各地定点收治医院和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https://mp.weixin.qq.com/s/xsUOBHBnF-X9NcLzSQ7stA(名单公布时间:2020-1-22

 

 

来源:江苏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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