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紧急通知:捐赠的消毒产品必须获卫生许可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3-05-15  查看次数:2023

    卫生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社会各界捐赠中国境内企业生产的消毒产品应为已获得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
   
    关于捐赠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卫生部指出,境外生产的尚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应为国外政府批准上市、质量合格的消毒产品,并由受赠人向卫生部提交消毒产品的相关资料(名称、主要成分、使用说明、生产单位等),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接受捐赠。

    各地要加强消毒产品使用知识的宣传,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贮存和使用消毒产品,避免使用不当造成对身体健康的损害,并保证消毒产品的消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