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关于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3-06-03  查看次数:12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


    为严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蔓延和扩散,指导和规范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受卫生部委托,我中心组织专家起草了《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执行。


    同时,请尽快将此指导原则转发地、市、县级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以指导非典的防治工作。各单位可通过中国疾控中心网站(www.Chinacdc.net.cn)下载技术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
  2.各种污染物的常用消毒方法


○○三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