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近年来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3-06-10  查看次数:2040

上海甲肝暴发:

    自1988年1月19日起,上海市民中突然发生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厌食、乏力和黄疸等症状的病例,数日内成倍增长,截至到当年的3月18日,共发生29230例。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专家们明确了本次甲型病毒性肝炎暴发是因毛蚶产地的毛蚶受到甲肝病毒严重污染,上海市民缺乏甲肝的免疫屏障,又有生食毛蚶的习惯,最终酿成暴发。

    在确定了病因后,政府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禁捕、购、销毛蚶;进一步教育市民不生食毛蚶,防止污染水源和食品等,使疫情在3个月内得到控制。

山西朔州毒酒事件

    1998年春节前,山西文水县一不法分子用甲醇勾兑散装白酒,批发给外地个体户。这些散装白酒流向社会后,被山西省朔州市、大同市部分群众饮用,从1月26日开始有人中毒。

    经省技术监督局事发后测定,这些勾兑的散装白酒每升含甲醇361克,超过国家标准902倍。患者呕吐、头痛、呼吸困难,没等救治便相继死亡。短短几天时间,朔州、大同等地先后发现数百名群众饮假酒中毒住院,其中近30人死亡。

    “朔州毒酒案”后来演绎成“山西毒酒案”。事件发生后,使得朔州白酒企业几乎全部陷于停顿,甚至山西的名酒“汾酒”、“杏花村”等,也销量大跌。

南京汤山中毒事件:

   2002年9月14日,南京汤山发生一起特大投毒案。犯罪分子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见“正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

    2002年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的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395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死亡42人。

    这起食物中毒造成的危害巨大,后果特别严重,陈正平已经于当年10月被执行死刑。

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

    2002年初,在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箱包生产加工企业打工的几名外地务工者,陆续出现了中毒症状,并有6人相继死亡,后经卫生部门调查确定为苯中毒事件。

     在白沟事件发生时,在河北省高碑店市及周边邻县形成了一个以白沟为中心的箱包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这个庞大的生产加工基地涉及到高碑店、雄县、容城、定兴等地的几十个乡镇,从业人员30多万人,除了一些较大规模企业外,绝大多数属于家庭作坊式生产经营。有些家庭式作坊户,因生产用料不合标准、工作环境差而引起打工者中毒甚至致死事件。

     苯是一种芳香族碳氢化合物,是从煤焦油、石油等物质中提炼出来的,容易挥发,燃点很低,可做燃料、溶剂和香料。由于其具有一定的毒性,如保护不当,易对人体造成慢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