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的预防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3-07-05  查看次数:1696

    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毒所致的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主要传染源是狂犬(占80~90%),其次是猫、猪及牛、马等家畜和野兽等温血动物,该病毒以侵犯中枢神经系统为主。没有特效药物治疗,病死率为100%。危害极大。

  人被这些动物伤及后,应及时清洗伤口和尽快注射狂犬疫苗预防。严重者或伤及头面部和上肢者,还应联合使用抗狂犬病毒血清。在按狂犬疫苗说明书全程注射后,应进行狂犬病毒抗体测定,当结果为阳性时,才说明体内已产生相应的抗体(称为有效注射);若为阴性,则应进行加强注射,直至抗体为阳性。

  1.关于伤口处理。WHO专家委员会指出:疫苗与抗血清联用并同时进行局部处理是最好的预防方法。局部处理愈早愈好,最好是于咬伤后几分钟内进行,但几小时、几天后亦不可忽视。

  WHO建议的局部处理方法是:立即用肥皂水或单用水冲洗是绝对必要的,然后再用70%乙醇或碘酊消毒,随后再进行以下处理:①小心将抗血清注入深部并渗透入伤口周围。②延缓伤口的缝合。③使用抗破伤风处理和注射抗生素以控制其他感染。  

  2.关于狂犬疫苗的种类。目前使用的是人用浓缩狂犬病疫苗,其效价有限。国家药品监督局要求自2000年10月1日起停止生产并注销该品种的批准文号,销售使用期限最长截止到2001年9月30日。逾期仍销售使用者均按销售使用假药论处。

  3.既往曾作过狂犬疫苗有效注射,若再次被以上动物伤及,按以下方法处理:

   ⑴.凡在三个月以内曾有效注射过狂犬疫苗者,不需要再次注射。

   ⑵.三个月至六个月以内的,应在被伤及后尽早注射狂犬疫苗2毫升,间隔七天再注射2毫升。

   ⑶.在六个月以上者,应再次及时全程有效注射狂犬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