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广网报道,为提高对化学武器(主要包括芥子气、路易氏剂、二苯氰胂、苯氯乙酮、光气、氢氰酸等)中毒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吉林省卫生厅化学武器中毒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日前制定出台,专门成立了化学武器中毒事件医疗救治组,并组建了省化学武器中毒医疗总队。按照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将组建化学武器中毒医疗队。
据了解,吉林省化学武器中毒医疗总队下设4个直属医疗队,分别为吉大一院、吉大二院、中日联谊医院、省人民医院医疗队。另外,预案中还确定了化学武器中毒救治定点医院:省级定点医院为吉大一院、省人民医院;市级定点医院为各市(州)中心医院(延边州确定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各县人民医院分别作为县级定点医院。
根据预案要求,化学中毒事故后,发生地的医疗卫生单位或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将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等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而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伤员。省卫生厅化学武器中毒医疗救治组接到发生报告后,将立即做好准备工作,研究部署救援方案,根据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情况,组建医疗救护队伍;安排伤病员的收容单位,并及时培训医护人员救援所需的基本技能等。另外,如有事故发生,凡就近的医护人员都要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向现场医疗急救指挥部报到,并接受统一指挥和调遣。而到达事故现场的当地最高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即为现场医疗急救总指挥。
如遇险情,吉林省卫生厅还可视情况提请省政府协调铁路、邮电、交通、民航、航运、军队、公安、武警、医药管理局、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医疗救援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