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314项国家食品卫生及检验方法标准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1-30  查看次数:2177

  为保护消费者健康,适应我国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更好地执行SPS等有关协定和国际标准准则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依照卫生部有关指示,由原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组织对464个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其检验方法标准将进行了系统地清理修订。其中,GB/T4789.1-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等237项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已由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8月11日共同批准发布,2004年1月1起实施。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等77项标准亦已由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9月24日批准发布,2004年5月1起实施。

  此次标准修订工作较为全面、深入地参照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使得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与国际标准有了更进一步的接轨,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先进性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对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起到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