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警惕河豚中毒”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3-09  查看次数:1099

   广东电视台消息:今年1月和2月份,广州市和深圳市陆续发现10多例因食用河豚鱼干引起的食物中毒。广东省卫生厅今天就发出了“警惕河豚鱼中毒”的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专家介绍,河豚鱼又称“鸡泡鱼”,肉质鲜美,品种繁多,但许多品种毒性极强,特别是每年2到5月的时候,毒力最强,中毒一般在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内发生,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有效解救药物,最后中毒者会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

  在我省,每年都有因进食河豚鱼而中毒死亡的病例。即便如此,仍有人拼死吃河豚。卫生部门就告戒,眼下正值河豚鱼毒性最强的季节,消费者切勿购买和食用河豚鱼,如发现有违法经营、销售河豚鱼的行为,请大家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