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生动态] 公卫体系建设列出时间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谭克扬  发布时间:2004-03-19  查看次数:1381

   记者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8件实事中的第6件实事,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抓好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该厅日前向全省下发了《实施意见》,列出了建设进度时间表。这是该厅就省委、省政府提出第6件实事的内容之一。

  《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项目,今年2月底以前主体工程已完工的,6月底以前要投入使用;2月底前已开工的,10月底前必须竣工投入使用。未开工的20个项目,务必于3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全部竣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4月中旬前完成102所传染病医院(病区)设计方案的审查,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4个紧急救援中心的建设,6月20日前全部开工,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10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建设,3月底以前完成立项审查,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3月份制订任务计划、考核评估体系和办法,并召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对今年全省的疾病防治作出全面部署。4月初进行全省救灾防病和计划免疫的督导督查,7月份、10月中旬开展两次督查。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考核与奖惩措施,各市州卫生局年终考核结果达标的给予表彰和10万元人民币奖励,完成出色的给予重奖。凡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不安排下一年度卫生事业专项经费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