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4-19  查看次数:1264

     本报北京4月15日讯 记者白剑峰报道: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卫生部日前制定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并将自6月1日起实施。

    《指导原则》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