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5-29 查看次数:1124
此次整治重点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销售的不法行为。特别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区和重点对象的检查监控,发现露头坚决取缔。对不符合条件的屠宰厂(场)进行关闭,杜绝非定点屠宰肉品上市交易,严格落实上市肉品“三章两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