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通过废止法规的形式,取消现行一些单位存在的献血指标问题。实施了近8年的《北京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近期将被废止。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的工作要点、立法计划、议案督办、专项工作评议等情况时透露上述信息。
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介绍,200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安排立法项目27项,其中上会审议的立法项目共13项,年内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适时安排审议的7项。抓紧调研论证,为今后立法做准备工作,列入这项工作计划的项目共有7项。
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规定,本市提倡公民自愿献血,但同时也明确了市和区、县政府制定并下达献血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副主任委员张引称,国家《献血法》规定的是提倡公民自愿献血。而北京的条例还是鼓励各单位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公民参加献血,完成献血计划。
由于北京市的用血需求量较大,在一段时期内取消指标摊派也不太现实,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公民自愿献血的意识在逐步提高,“我们有条件废止该规定,完全实行无偿自愿献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