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市贫困群体“看不起病”问题,沈阳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床位总数的5%设置济困病床,病床数量达到875张。
据了解,济困病床设置的原则为市直属综合、专科医院及区、县中心医院按核定床位数的5%设置,区、县(市)中心医院每单位开设的济困病床数不得少于15张,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和沈河区惠民医院均开设了40张济困病床。
据沈阳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城市特困户和享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持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可获得入住济困病床的待遇。在医疗救助方面,各医院对特困和低保居民实行“六减一免”政策,即减少50%收取诊察费,减少20%收取床位费、彩超费、CT费、核磁共振费及手术费,免收挂号费。
同时,沈阳市将加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扩大医疗保障受益群体。建立财政补助、企业自筹、退休人员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将破产集体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为大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医疗保险补贴,对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大龄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