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期间应防食品污染后引起各类中毒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艾启平  发布时间:2007-07-17  查看次数:1124

    湖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所长张险峰今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地区一般湿度大、温度高,食品很容易受到细菌、霉菌及各种化学物质污染。食品被污染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同程度、不同类型危害,如肠炎、痢疾、急慢性中毒等。

  张险峰说,灾区民众不要食用受污染食品,如被水淹过或污染的面粉、挂面、饼干、面包等。汛期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水产品很多,要严格管理,坚决禁止其上市,千万不能让灾民或防汛人员食用。集体进餐时,更要确保供应食品的卫生,要加强对集体食堂、食品原料、食品容器的卫生管理。此外,还要防止灾民误食有毒蘑菇、野菜、野果等。

  他指出,洪涝灾害期间,灾区民众贮藏的粮食大部分会发生霉变。这种霉变粮食不能直接食用,应于百分之五的石灰水浸泡二十四小时再食用。具体方法是:一份粮食加三份石灰水,浸泡几小时后,换水、再泡十二小时,取出,晒干后食用。如果没有石灰水,最简单方法是将霉变粮食用清水漂浮,去掉霉变的烂颗粒,然后用水反复搓洗,晒干后食用。

  张险峰表示,受灾地区水源容易受到细菌、病毒、寄生虫卵、幼虫污染,喝这样的水,用这样的水洗食品、餐具或刷牙、漱口,便容易引起疾病传播。在灾区,可以在水位相对静止的水体岸边挖沙滤池,选择水源顺序是井水、河水、湖水、塘水。水井周围二十至三十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厕所、粪坑、垃圾堆。供饮用的河水段,应插上明显标志,不准游泳、打捞、停船,饮用水塘不允许洗衣、洗菜、饮牲畜等。

  他提醒有关部门,汛期救援灾区的各类食品较多,对于这类食品也要认真检查,被污染或发生霉变的食品不得食用。向灾民供应食品也要严把装运关,所用容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防止食品污染,不得用非食品包装袋和容器装运直接入口食品。受灾地区食品生产企业恢复生产时,必须对环境、生产和销售工具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以防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