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以后,抗乙肝转移因子口服液等14种药品将不能在我省出售了。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抗乙肝转移因子口服液等14种药品因违规发布广告被我省药监部门叫停。
据介绍,近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主要药品广告进行监测时,发现部分药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的功效进行不科学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和医生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药监部门称,这些药品广告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为此,省药监部门决定对抗乙肝转移因子口服液、脑心安胶囊、麻姜颗粒等14种严重违规发布广告的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这些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在全省范围内的销售。
抗乙肝转移因子口服液 国药准字S20020078
脑心安胶囊 国药准字Z20025833
麻姜颗粒 国药准字Z20025722
力勃益精丹(男宝胶囊) 国药准字Z22023005
雄威乐(益肾兴阳胶囊) 国药准字Z20013145
勃邦睾丸片 国药准字H36022006
分清五淋丸 国药准字Z15020036
妇科分清丸 国药准字Z15020035
泻肝安神丸 国药准字Z15021791
苦参素片(龙鑫甘) 国药准字H20051827
复方首乌地黄丸 国药准字Z22021025
谷丙甘氨酸胶囊(列线呔) 国药准字H42022644
耳通三宝胶囊 国药准字Z14021700
滴耳油 国药准字Z2102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