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晨检制和“零报告”制度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9  查看次数:2921

    为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是防范农村、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认真开展晨检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尤其要重视对发热、口腔溃疡、疱疹等手足口病相关症状的检查,及时掌握所在班级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实行每天晨检报告和“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