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09年城镇居民医保7月20日启动以来,居民参保踊跃,11天已有近7万人参保,合肥市劳动保障局介绍,与去年相比,该市居民医保受益面和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城镇居民可申请的门诊治疗特殊病已有25种。
劳动部门8月1日统计的最新数据显示,该市今年城镇居民参保启动后,截至7月30日,已有66517人参保,占居民总数(不含在校学生将于8月25日启动)的23%,其中,包河区15223人、庐阳区14485人、瑶海区13174人、蜀山区13151人、新站区4810人、经开区3161人、高新区2513人。
与去年相比,经过不断调整,目前,合肥城镇居民可申请的门诊特殊病已扩大到25种,具体为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压病、恶性肿瘤、小儿脑瘫。
劳动部门介绍,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病鉴定需填写《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相关医学检查报告和一张一英寸彩照,报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该市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办理门诊特殊病治疗卡。
特殊病门诊应由本人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就医。就医时应持本人的医保卡和《城镇居民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到其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如需更换定点医疗机构,须在每年的9月份到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据了解,根据政策,门诊特殊病病人自取得《城镇居民特殊病门诊医疗卡》次月起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