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报游泳馆中毒事件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11  查看次数:878

  8月9日晚上7时20分左右,位于南京市龙蟠中路的一游泳馆突然发生氯气泄漏事故。“共导致28名泳客入院检查和治疗,目前除一名儿童伤情较重外,其他人员已逐渐趋于平稳和好转。”据南京市体育局纪检小组组长李小保介绍,南京市体育局于事发当晚成立了事件调查小组,对此事件进行了初步调查,认定此次事件为工作人员王某违反操作规定导致,是“一次不应该发生的意外事件”。

  按照规定,游泳池消毒是游泳池每天开放结束后必做的工作,但必须是在泳客全部离开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据体校党委书记凌敏向记者介绍的情况,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游泳馆工作人员王某作为“游泳馆中配合水质监测员的辅助人员”,“辅助”消毒已达11年之久,但事发当日,他却提前进行了该项准备工作,且对不慎撒落在泳池走道上的消毒药品三氯异氢尿酸,采取了试图用水将其冲洗干净的错误处理方法。

  ■出事游泳馆馆长被停职

  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在昨天早晨召开会议,做出解聘王某的决定,尽管他因中毒尚在医院救治,“具体详情也要等他出院后配合调查”,而事件的责任处理,将待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结束后作出。此外,出事游泳馆的馆长,被停职检查,待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结束后,将对其作出责任追究。

  ■9岁男童病情严重

  “三氯异氰尿酸轻度中毒体现为咳嗽、呼吸困难、胸闷等,重度可引发肺水肿、昏迷并导致其他并发症等。”南京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顾波告诉记者,事发后,受伤的泳客被及时送往南京军区总医院、市第一医院等医院救治。截至昨天傍晚,4人伤情较重,其中一名9岁男童情况最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