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溢油应急反应体系相当成熟,溢油应急力量较强,其中以美国、日本和英国较为典型。
■美国的国家溢油应急体系建于20世纪70年代。包括科学的溢油预防、控制和应对策略系统、信息库系统、溢油鉴别系统以及污染损害赔偿体系。主要构成是:国家溢油应急反应指挥中心和相关的州政府、地区建立的溢油应急反应系统。美国实施油污基金制度。联邦政府建立10亿美元的油污基金,各州政府也通过立法建立了一亿美元油污基金制度。此外,政府还建立溢油清除协会会员制度,面向所有社会群体开放,通过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保证溢油清洁公司机构正常运转和进行快速的溢油反应。
■日本溢油应急力量主要由海上保安厅和海上防灾中心组成。海上保安厅主要负责在海域进行监视、监督工作。海上防灾中心是民间海上防灾核心机构,接受海上保安厅的指挥,在发生溢油事故时,负责采取措施清除溢油。该中心和100多家防灾机构签订合同,建立全国的防治体系,相应清污费用由肇事者承担。
■英国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主要由运输部海上污染控制中心负责,该中心主要承担大的溢油事故中的海上应急反应。中心和地方政府在渔业、环境、国防和气象等部门以及自然保护组织、各石油公司、溢油控制协会等支持下开展应急反应工作。各大石油公司与海上污染控制中心签署志愿协议,另有代表各公司利益的溢油控制协会为所有英国和海外的工业和海运企业提供设备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