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
一、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华 省卫生厅副厅长
汪 华 省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崔 伟 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
羊海涛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市卫生局、疾控中心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崔 伟(兼)
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疾控中心综合业务办
二、主要任务
根据卫生部召开的上海世博会卫生保障工作协调会议中传染病防控应急救援相关要求,我省疾控机构要全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我省境内不发生重大级别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效处置,妥善应对,避免事态扩大;及时发现输入性传染病苗头或疫情,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及时发现“三防”事件可疑苗头,并快速检测、准确研判;充分做好队伍、技术及物资等各项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者能胜”。
三、工作内容
世博会传染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动态监测、科学应对的工作原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控应急保障的总体组织管理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及时对外发布传染病信息。
各级疾控机构承担世博会期间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现场流行病调查和卫生处置工作,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开展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关的健康教育。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救援机构、中毒医学救援机构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和治疗,配合疾控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
(一)世博会期间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控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事件发生单位及检验、检疫机构等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其他人员为义务报告人。
2、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
世博会期间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三防”事件苗头均参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二)监测和预警
1、常规监测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做好各类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网络直报,同时加强本辖区病媒生物、食品和饮用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其它健康相关环境有害因素的常规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增加监测病种、监测项目、数量、频度,提高监测敏感性,及时掌握本地区各类传染病的疫情动态、传染病发病危险因素消长情况,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2、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强化对常规传染病、病媒生物、食品和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及其它健康危险因素等监测信息的深入分析,做好与历史数据的比较和分析,及时发现监测因素的时间、空间、地区聚集性等异常现象,并及时加以排除或确认。
世博会期间可适当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界值,一旦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线立即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并迅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输入性传染病及“三防”事件的苗头监测
关注国内外、省内外各类传染病疫情动态,加强学校因病缺勤(课)监测工作。我省环沪“护城河”和“主题论坛”城市开展世博会参与单位及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人群中的聚集性发热、腹泻病例监测工作,警惕输入性传染病的出现。发现输入性传染病或疑似输入性传染病病例及时转入专科医院诊治、处理和报告。
环沪“护城河”城市重点加强“三防”事件等的苗头监测,警惕不明原因群体性发病、本地发病情况的异常变化、牲畜及家禽异常大量死亡或媒介昆虫密度的异常改变等现象,发现可疑线索立即报告。省和有条件的地市应积极开展国内外罕见传染病、异常公共卫生事件的舆情监测。
4、疫情监控和研判
加强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监控和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的周、月、季分析报告,深化信息分析内容,准确研判疫情形势和发展趋势,必要时增加分析报告频次,实行日分析报告。
省及部分市疾控中心可开展世博会期间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专题分析,全面对辖区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相关危险因素、学校缺勤(课)、舆情监测等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流行特点,判断发生、发展趋势,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大众预警提示。信息监控和预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监测信息的及时报告与反馈。
(三)技术和物资准备
1、组建应急处置队伍
各级疾控中心抽调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骨干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队伍,专业构成应包括现场流行病、实验室检测、食品安全、饮用水及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核和辐射卫生等,落实思想和技术准备,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2、技术准备
开展世博会期间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输入性新发传染病的识别和现场处置、“三防”事件的识别、现场防控和应对、标本的采集和实验室快速检测等。
充分利用现有疾控机构的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网络,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和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各实验室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世博会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检测工作,尽快建立罕见传染病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并加强与上级疾控机构、其它科研院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其现行开展的检测项目及储备的检测试剂,以在必要时得到技术支持。
开展世博会期间重点人群症状监测的市,对相关医务人员要进行监测症状的判断和识别、传染病报告、诊治和应急处理的专项培训,提高对各类传染病尤其是罕见的输入性传染病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3、物资储备
开展辖区内世博会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和传染病防控形势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列出所需应急物资名录,如传染病诊断试剂、预防用生物制品和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用品及其它消耗品等。结合现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尽快充实和完善储备物资。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做好省内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试剂及其相关耗材、预防用生物制品和药品的准备,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常见传染病诊断试剂和防控物资的准备。
在储备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各疾控中心可对储备情况进行相互沟通和交流,建立储备物资的互援机制。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1、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一旦出现常见传染病暴发及其它常见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队伍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在最短时间内对事件进行核实,调查发病危险因素、感染途径和疫点、疫区的基本情况,分析流行病学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疑似病例的主动搜索,追溯传染源,尽快查明传播途径及事件发生危险因素,确保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控制事态发展,降低危害。
2、重点传染病疫情和输入性传染病苗头的处置
出现重点传染病疫情和输入性传染病,及时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检测,查明病因或传播环节,落实密切接触者追踪、高危人群的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疫点疫区的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蔓延、暴发和流行,避免出现二代病例。
3、“三防”事件的处置
出现“三防”事件后,按照相关预案和技术方案要求,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和指挥下,配合公安、交通、环保、药监等部门落实下列措施: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可能的原因、疫区/污染范围和目标人群;
(2)开展病原和毒物的快速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地区可寻求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的协助,并尽快做好标本采集和送检工作;
(3)隔离治疗患者,就地抢救重症患者;
(4)对疑似病例、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可疑病原携带者进行留验、医学观察,给予必要的预防服药或应急接种;
(5)进行疫区/污染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无害化处理;
(6)开展公众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7)疫区/污染区防控措施的卫生学效果评价和后续监测、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4、上海及周边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一旦上海及周边地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各级疾控机构积极协助上海及其它地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处置,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人员、技术和物资支持。
(五)菌(毒)种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
各级疾控机构对本单位现有的菌(毒)种、有毒有害危险品进行梳理,建立名录帐册,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记录,保证来源、去向和用途明确。
(六)信息交流和通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检验检疫、旅游、民航、农林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交流和通报世博会期间传染病流行形势和健康相关信息,以密切配合,联防联控,警惕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境外传染病疫情的输入。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部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世博会期间疫情信息通报制度,由专人负责定期相互通报本地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监测信息和趋势预警。
(七)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和卫生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公共危机的反应能力与心理承受能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三防”事件,利用全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开展对公众的教育、心理应急疏导、健康指导和干预。通过“12320”网站建立动态防病和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知识库,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支持,同时为媒体大众进行健康宣教。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通过全社会的主动防范降低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风险。
(八)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加强世博会期间单位内部的安保工作,做好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盗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工作。重点要加强单位内部菌(毒)种及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避免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世博会期间各疾控机构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传染病报告和应急工作的人员承担疫情和应急值班工作,各单位领导做好应急备班。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或者开通转移呼叫,确保各项应急信息和指令传送渠道的顺畅。
(九)经费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保障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满足现场快速检测、采样送检、培训演练、重点疾病疫苗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的需要。
(十)督导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世博会期间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对和防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5种高风险输入性罕见传染病名录
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基孔肯雅热、疟疾和恶性疟疾、鼠疫、埃博拉出血热、黄热病、拉沙热、裂谷热、西尼罗病毒病、马尔堡出血热、尼帕病毒脑炎、猴痘、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性疾病、耐多药和严重耐多药结核、克雅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