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及时、有效、科学、有序地应对地震灾害,不断提高地震灾害卫生应急能力,减轻地震灾害给人民生命和健康造成的危害,海南省卫生厅制定了《海南省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指出,该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
《预案》规定,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分级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性地震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在响应措施方面,《预案》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疾病监测与报告方面,卫生部门要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恢复和重建疫情报告网络;启动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灾情疫情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环境卫生,组织专人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