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立麻疹监测网络 北京免疫年龄扩至14周岁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30  查看次数:477

    29日,卫生部发布《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按照计划,今年9月将在全国范围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北京等省市将把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年龄范围扩大至14周岁。

  卫生部介绍,由于各地免疫规划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接种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等原因,部分地区尚未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目前,我国麻疹发病水平较“2012年发病率实现百万分之一”的消除目标尚有较大差距,任务十分艰巨。

  《方案》提出我国要在2012年,力争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其中2010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5-30/100万以下;2011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100万以下;2012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达到消除麻疹目标。

  今后三年,我国将提高并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2岁及以上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从2011年开始,实现8月龄儿童全部使用麻风联合疫苗,18月龄至24月龄儿童全部使用麻腮风联合疫苗。
 

  同时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今年秋季,全国将统一开展一次以8月龄至4周岁儿童为主要接种对象的强化免疫,以最大限度提高人群免疫力,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其中北京、黑龙江、上海、河南和广西等省(区、市)强化免疫年龄范围扩大至14周岁,吉林、海南和青海等省强化免疫年龄范围扩大至6周岁。我国还将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于每年9月集中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月”活动,切实保证在儿童中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

  今后三年,我国还将建立健全麻疹监测网络,2012年起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血清学诊断分类。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预警预测情况,每年储备一定数量的麻疹疫苗,用于控制疫情。发生疫情暴发时,根据病例的年龄流行病学特征,可将应急接种范围扩大至高发成人年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