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正式成立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9-07  查看次数:1489

  9月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成立大会在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连辑,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赵黎平,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孙惠民、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张有恩、自治区消防总队总队长汪浩,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负责同志,内蒙古军区、武警、森警部队领导和部分官兵,以及公安、卫生等5个专业救援队部分队员,共260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由张有恩副厅长主持。

  会上,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孙惠民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自治区应急救援总队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自治区应急救援总队第一政委由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亲自担任,自治区应急救援总队总队长、政委分别由消防总队总队长汪浩、政委张剑担任。随后,自治区副主席赵黎平与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总队长汪浩共同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揭牌,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授旗,宣告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正式成立。

  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总队长、消防总队总队长汪浩总队长在大会上表态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政策保障及时到位,专业力量不断壮大,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救援体系初具规模,处置能力显著增强,近两年,自治区政府已相继将地震紧急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任务交给消防部队,并建立健全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五大体系”,消防部队在各类等重特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的主力军、突击队作用日益凸显。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又做出决策部署,决定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成立应急救援总队,这既是党委、政府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充分肯定和信任,更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消防部队的神圣职责和使命。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的正式成立,在内蒙古自治区应急救援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区消防官兵将始终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三句话总要求,听从命令,服从指挥,认真履行好应急救援法定职责,忠实践行“有警必出、有难必救”的庄严承诺,努力建设一支党委政府信赖、人民群众拥戴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内蒙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有效整合应急资源,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综合保障,积极研究探索全区新时期应急救援工作规律,全面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草原特色、符合内蒙区情的应急救援队伍。全体官兵将勇担应急救援攻坚重任,勇扛应急救援战斗旗帜,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急人民之所急、想百姓之所需,勤奋敬业,忠诚履职,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强化基础训练,加强实战演练,确保发生灾害后第一时间出动到场、第一时间科学施救、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竭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各级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自治区副主席连辑在讲话中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日夜奋战在应急救援一线的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他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影响公共安全的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特殊火灾、交通事故、建筑倒塌、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类灾害事故与日俱增,灾害形势十分严峻,防灾救灾任务日益繁重,迫切需要成立一支由政府直接管理、24小时备战、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灾害事故形势,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决策部署,决定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成立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这既是职责所系、群众所盼,也是形势所迫、发展所需。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在历次火灾扑救、抗震救灾、抗洪抢险、反恐处突及大量社会救援救助行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一支英勇顽强、善打硬仗、屡立战功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因此,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对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连辑副主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成立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为契机,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精诚团结,增进协作,进一步加快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步伐。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即将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应急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力争用三年时间,把总队做精、支队做强、大队做实,逐步构建起以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驻军为突击力量,以地震、安监、人防、医疗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义务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体系,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联动格局。要建立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运行机制和常态化的指挥系统,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调度和有效联动。各级政府要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经费资金,配齐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和专业训练设施,建成区域协作、互相补充、互通有无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要完善突发事件分级、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制度,加强基地化、模拟化、专业化、实战化训练和合成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提升救援水平,尽快形成能适应任务需要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和自治区媒体对会议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