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日前,商洛市政府修订完善了《商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各地一旦发生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要在4小时内上报。
据悉,《预案》中将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预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及时将“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国土、建设、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今后,商洛市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市政府将立即启动该《预案》,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规模等,将险情或灾情向上级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