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修订颁布《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荆楚网  作者:崔鹏飞  发布时间:2011-02-18  查看次数:763

湖北省政府近日重新印发实施修订后的《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经反复修改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操作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增强,对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适用于全省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颁布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应急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按照《预案》,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与省减灾委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预案》规定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职责,明确了应急准备、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应急处置、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预案》首次明确了因旱灾启动应急响应的条件和标准。

  本《预案》印发实施后,2006年颁布的原《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06]31号)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