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政协委员:食品安全监管各地政府应设“食安办”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谢佳君  发布时间:2011-02-26  查看次数:457

控烟、居民收入增长、食品安全……25日,成都市民盟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在媒体见面会上对外公开了将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建议。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

建议各地政府设“食安办”

按照《食品安全法》,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李铀认为,分段监管模式易造成各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职责模糊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

“这种情况下,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非常重要。”李铀说,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单设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食安办”,但各地政府还没有这样的机构设置。他将建议参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设立模式,在各地政府设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并单独设立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