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每个城区都建应急避难场所 10月底前投入使用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颖、姜明明  发布时间:2011-05-10  查看次数:1009

    9日,记者在吉林省长春市“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长春市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处应急避难场所并投入使用。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经过提前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安全场所。据长春市民政局局长王世田介绍,到2015年,长春市每个县(市、区)将建成3至4处应急避难场所,逐步完成以中心城区为主,远近结合、覆盖面广、设施配套的城市应急避灾场所框架建设工作。2020年,长春市要求具备条件的街道(乡镇)和社区都要建设一处应急避难场所,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安全转移和妥善安置,完成全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良好、制度健全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