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透露:年内每个市将至少建设1个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该目标同时列入2011年度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依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评估考核将采取自评与专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瞒报、漏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辖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一票否决。作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还应做到每年至少开展2次卫生应急培训和1次应急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均达100%等。
到2015年,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卫生应急综合县(市、区)标准,15%的县(市、区)达到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县(市、区)标准。
依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评估考核将采取自评与专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瞒报、漏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辖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一票否决。作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还应做到每年至少开展2次卫生应急培训和1次应急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均达100%等。
到2015年,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卫生应急综合县(市、区)标准,15%的县(市、区)达到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县(市、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