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刘健  发布时间:2011-06-22  查看次数:1505

    兰州市政府透露,兰州市新修订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于近期实施,2005年实施的原兰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较之原预案,修订后的预案对各有关单位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后的职责进行了详细划分。同时,新预案还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分级标准进行了调整,但仍分为四级。

  在组织体系和职责方面,新预案出现了较大调整。根据原预案,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而新预案决定成立兰州市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这一职责由市应急指挥部担任。

  新《预案》适用于在兰州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以及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新《预案》将“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细划,共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农委等16家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