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机构网络逐步完善。按照国家深化医改的部署要求,统一了思想认识,确立了各级政府有责任办好一所妇幼保健院(所)的工作思路,制止了妇幼保健机构的撤并风,恢复和重建了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全省规划建设妇幼保健机构115个,基本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平均每年固定资产增长60%,病床增长20%,卫生技术人员增长15%,完成门急诊(保健)工作量增长46%,出院病人(产妇)增长35%。
妇幼保健服务秩序明显好转。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依法强化对2000多所提供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1.37万从业人员进行了考核换证,淘汰不合格人员407人。仅2010年,全省共复核评估爱婴医院466所,取消20个单位的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督查托幼机构1200家,限期整改卫生保健工作50家。开展“两禁止”和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检查医疗保健机构7649个,责令整改173个,停业整顿14个,有效地维护了妇幼保健服务秩序。
免费妇幼保健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以来,累计免费为400多万0-6岁儿童、170多万孕产妇提供了妇幼保健服务;对139万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进行财政补助;免费为112万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为185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免费为83万贫困妇女进行妇女病检查。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面加强。积极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防治能力。全省统一建立了出生缺陷初筛、转诊、确诊和随访工作制度,制定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康复等服务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早期干预率达到90%以上,位居全国第一。大力推广免费婚检、与婚姻登记实行一条龙服务的做法,努力提高婚检率。全省婚检率由2003年的1.5%上升至60%,有效预防了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每年减少出生先天残疾新生儿1万余人。
妇幼保健普惠流动妇女儿童。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妇幼保健工作,确保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同等享受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2002年起,在全国率先把流动妇女儿童纳入居住地妇幼保健管理范围,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妇女儿童同等的保健服务。针对流动妇女儿童卫生条件差、健康问题多的情况,加强健康教育、心理卫生和发育指导等服务,流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得到全面改善。
母婴传播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组织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项目,将项目工作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有机结合,并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全省所有地区,共为近200万名孕产妇提供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检测率达到50%以上,并对发现HIV感染孕产妇和婚检妇女采取了有效干预措施。
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从2001年起,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了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全覆盖、所有妇女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全覆盖。并按照国家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和省人大有关出生婴儿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完成了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系统软件的升级,进一步改善了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提高了监测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