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下发《2011年昆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全国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检查,并将数据网络直报。
在纳入卫生监督监测网络的地区,实行卫生监督监测数据网络直报,逐步建立饮用水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市、县管辖的市政供水全部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市政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
《方案》提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检查,完成水质消毒剂含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的现场快速检测,结果通过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