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备才能无患。5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到2015年年底,全市要建成15个Ⅱ类以上,每个社区都要建成一个Ⅲ类应急避难场所。
根据安排,郑州市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分为三个阶段:到明年底,对不需进行大的改造和建设的公园、绿地等场所,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完成标志的设置;到2015年年底,在全市建成5个市级Ⅰ类应急避难场所、10个区级Ⅱ类应急避难场所和每个社区建一个Ⅲ类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郑州市的避难场所将分为3类:
Ⅰ类场所可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30天以上,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区三环以内15000平方米以上);
Ⅱ类场所可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10天~30天,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
Ⅲ类场所可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10天以内,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郑州市的应急避难场所应选择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区域。选址时要以居住区、学校、大型公共建筑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的人员30分钟内步行到达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