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147号)(以下称《通知》),要求所有危化品企业都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这标志着嘉兴市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推进。
《通知》提出,建立危化品企业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市、县、企业三级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形成全面完善的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企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间的沟通和衔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一是建立健全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即所有大型危化品企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中小型危化品企业应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的专业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二是建立健全危化品企业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网络体系,即各地要整合区域内危化品企业的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大型危化品企业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其平时为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服务,应急情况下服从应急指挥,承担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作用;三是建立健全危化品企业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在现有市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标准、工作任务、应急能力、物质储备等内容,发挥其在应急救援方面的主导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深化危化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加强危化品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把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履行监管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议程;要加大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教育培训、督促检查、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