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省中毒控制中心的通知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0  查看次数:656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省中毒控制中心的通知

苏卫应急〔2011〕32号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建立江苏省中毒控制中心的批复》(苏卫疾控〔2001〕69号),近期,我厅组织对你中心承建的省中毒控制中心项目进行了验收,结果显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建的省中毒控制中心项目符合有关项目建设要求,已基本具备使用条件。经研究,我厅确认你中心为省中毒控制中心。

  省中毒控制中心的工作职责是:在省卫生厅领导下,拟定全省中毒控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省中毒控制预案、工作规范、程序流程和技术方案等;负责全省中毒事件的毒物毒性鉴定、监测预警、应急体检、病例诊断、个人防护、健康教育、解毒药物储备、健康危害评估、毒源普查及毒物相关信息数据库维护;负责全省突发中毒事件的防控技术指导、培训演练;提升全省中毒控制信息化建设水平;对社会公众开展中毒防控的健康教育和信息咨询工作等。

  希望你中心将省中毒控制中心建设任务纳入单位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省中毒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和运行机制建设,完善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特效解毒药物储备,推进全省毒物危害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与省中毒医疗救治基地的协作机制,为提高我省中毒控制水平,保障全省公众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各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