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社会性别分析

来源:人口导报  作者:梁丽霞 李伟峰  发布时间:2012-02-07  查看次数:307

社会性别是与生理性别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男女两性在社会文化的建构下形成的性别特征和差异,即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

社会性别作为一个分析范畴,强调由社会形成的男性或女性在角色、活动、责任、权力方面存在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两性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而两性间不平等的地位,即女性地位低,则应被视为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产生的终极原因。

性别角色的传统观念是男性应有事业心、进取心和独立性、主动性,敢于竞争,即具有“男性气质”;女性则应善于理家和哺育子女、对人温柔体贴,即具有“女性气质”。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配置模式已经根深蒂固地印在人们的头脑中。男性到公共领域内的工厂等场所从事工作,而大部分女性与非生产性活动结合在一起,因而很少得到社会承认,女性家务劳动的价值和重要性被制度性地弱化了。

男女两性的角色差异、活动差异以及责任差异,使得资源的分配和占有方面男性占据着优势,男性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而女性受到更多的限制,资源配置的性别差异又直接导致在权力关系上,男性处于支配地位,女性处于从属与服从地位。在经济自主权方面,女性获取资源的机会较少、收入水平偏低、经济权益缺乏保障。在农村,很多女性的土地使用权难以得到保障,妇女结婚后往往失去迁出村的土地使用权。城镇女性的就业权以及劳动保障权也存在很多问题。在家庭内部的权力分配方面,男性家长掌握着家庭事务管理权,支配着家庭的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及其成员的生活。男女两性在社会事务管理权的掌控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长期以来,作为群体的女性在政治活动领域的参与受到极大限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我国女性政治参与程度明显上升,但仍存在较大的性别差异。


通过对性别角色、性别活动、性别责任以及性别权力的差异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在家庭与社会生活环境中,由不合理的性别结构和性别关系累积形成较大的性别差异,女性价值严重缺失,女性在诸多方面承受着性别不平等的待遇。正如刘伯红所分析的:“累积性的性别差异和女性没有价值的结果即是出生婴儿性别比严重失调。”妇女在生存和发展中的弱势地位,会在客观上强化人们在生育行为中的男孩偏好情结,使人们认为生育男孩比生育女孩可以得到更多的效益,人们必然不愿意承受生育女孩的社会风险,所以他们会尽其可能地规避这种风险,这也正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原因。因此,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其关键在于找到人们性别偏好的症结所在,努力消除两性间现存的等级化差异,使两性地位、两性关系实现真正的平等。(梁丽霞,济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