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社会地位情况调查显示 89.5%的女性靠自己

来源:荆楚网  作者:韦忠南 彭艳红 李劭军  发布时间:2012-03-16  查看次数:548

    15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妇联主席肖菊华等就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湖北省调查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数据显示,该省18-64岁女性的在业率为76.1%,城镇为65.7%,农村为86.7%。

  此次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和2000年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组织的又一次全国规模调查。湖北省本次调查对象为2010年12月1日居住在我省家庭户内的18周岁至64周岁男女两性公民,调查内容包括健康、经济、教育等九个方面,我省的抽样调查共回收个人有效问卷2995份,有效回收率为99.8%。

  我们不妨通过几组数字了解我省妇女的生存状况:

  52.9%。52.9%认为自己基本没有心理健康问题。18—64岁女性,57.2%健康自评“良好”,比10年前提高了6.5个百分点;65岁以及上老年妇女中健康自评为“良好”的占30.9%。

  12.2%。女性接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占12.2%,城镇女性这一比例为23.3%。

  76.1%。18-64岁女性的在业率为76.1%,城镇为65.7%,农村为86.7%。在业妇女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46%、13.3%、40.7%。城乡在业女性的年均收入明显低于男性。

  77.6%。非农业户口女性中,77.6%享有养老保障,89.5%享有医保。随着“新农合”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的推行,农业户口女性中,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比例已达95.6%,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为18.2%。

  11.9%。11.9%的女性参加过各级管理和决策,53.6%的女性至少有过一种民主监督行为,23.8%的女性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过建议。

  72.0%。65岁及以上的老年妇女,49.6%处于丧偶状态,比同龄男性高出27.2个百分点。18—64岁女性87.3%处于在婚状态。75%已婚者认为,与丈夫相比,妻子承担的家务劳动更多,女性承担家庭中“大部分”和“全部”家务的比例均高于72.0%,男性均低于16.0%。

  10小时。在工作日,女性的总劳动时间(含路途和家务时间)平均为10小时,男性为9.45小时。在休息日,女性的休闲时间为4.7小时,男性为5.9小时。

  77.8%。84.3%的人知道中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77.8%的人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

  89.5%。61.5%认为目前我国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差不多。对“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和“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的说法,分别有81.9%和88.4%表示认同。87.2%“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89.5%“很少依赖他人,主要靠自己”。

  81.5%和84.8%。儿童群体调查发现,81.5%女童和84.8%男童与父母双亲共同生活,父母都长期不在身边的比例分别为7.3%和3.8%。

  64.6%和90.2%。城镇老年妇女的首要生活来源为离退休金或养老金的比例为64.6%,男性为90.2%;农村老年妇女的首要生活来源为家庭成员资助的比例为52.9%,男性为31.9%。城乡老年妇女的年均收入分别为同低于男性的58.8%和38.1%。

  68.7%。高校女生学业成绩优秀和良好的比例为68.7%,高于男生16.1个百分点。89.6%的女生希望在事业上有所作为,87.4%愿意为了成就一份事业付出艰辛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