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预防、应对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顺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进一步规范、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依据。
据悉,《预案》适用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病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一般(Ⅳ)四个级别。
《预案》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下设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中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密切配合、科学评估、依法处置的原则,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作出分析预测,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扩大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