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最早于1947年在乌干达发现,得名于那里的寨卡森林。寨卡病毒病是由该病毒导致的急性传染病,是和黄热病、登革热等黄病毒系列热带病同属的热带病毒性瘟疫。
虽然人类知道它的存在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由于之前它比较低调,并没有引起关注。但寨卡病毒病并不甘于沉默,它走出了非洲老家,足迹已到达南亚、拉丁美洲及加勒比、非洲、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
我国已有寨卡病毒病输入病例,在有伊蚊分布的地区存在引起本地传播的风险。关于寨卡病毒的一些重要信息和预防措施,疾控卫士认为非常有必要传达给各位,尤其是经常出差的商旅人士、旅游达人和孕妈妈等。
1. 商旅人士、旅游达人出国前后应注意什么?
☆出发前:了解目的地流行情况,征求卫生和旅行部门的意见;尽量避免前往发生该病流行的地区或推迟旅行计划,尤其是孕妇或有怀孕计划的女士及其配偶。
☆如必须前往疫区:
该病无疫苗预防,请做好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
a) 穿长袖衣裤,浅色为佳;
b) 使用趋避剂:趋避剂可涂于暴露在外的皮肤上或喷在衣物上,并应含有避蚊胺(DEET)、驱蚊酯、羟哌酯,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
c) 门窗安装纱网,或关闭门窗形成物理屏障;
d) 在蚊帐内睡觉,尤其是在伊蚊最为活跃的白天。
☆归国入境时:如出现发热、皮疹、结膜炎、关节痛或肌肉痛等相关症状,请主动告知机场/港口检疫人员。
☆回国后:14天内,如出现上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史。应当至少在3周之内继续使用驱虫剂,以防止受到叮咬通过蚊虫将潜在病毒感染传给他人。
2. 如果被携带病毒的蚊子咬了,多久会发病?会有哪些症状?
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目前,被叮咬后发病的潜伏期尚不十分明确,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20%的人会出现发热、皮疹、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等症状,一般症状较轻,持续2~7天后自愈。
经调查研究,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新生儿小头畸形、格林-巴利综合征可能与寨卡病毒感染有关。其中,新生儿小头畸形严重损害婴儿脑组织发育,许多还并发智障。
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产生免疫力,再次感染不会发病。
3. 蚊子是如何传播寨卡病毒的?
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和感染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会成为该病的可能传染源,发病后即进入“被蚊虫叮咬感染病毒-再次被叮咬-其他人被叮咬而感染”的传播循环。
4. 寨卡病毒人传人吗?
有研究表明患者血液、尿液、唾液均可检出病毒,患者精液中持续检出病毒时间长,个别病例发病后62天仍可检出病毒核酸。
母婴传播:
有研究证明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
孕妇可能在分娩过程中将病毒传播给新生儿。
在乳汁中曾检测到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性传播:
寨卡病毒可通过性传播,男性患者感染其女性性伴更为常见。
建议从流行地区归国的人员,应采取安全性行为,特别是孕妇及其伴侣。规范使用避孕套,或考虑至少禁欲6个月。
血液传播:
寨卡病毒可能通过输血传播,目前已有可能经输血传播的病例报告。
5. 就医和治疗要注意什么?
该病早期临床表现如发热、皮疹、关节痛并无特异性,就诊时应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您的近期旅行史、有无被蚊虫叮咬等情况。目前,该病无特效治疗药物,应遵医嘱对症治疗,注意休息。
6. 我国本区伊蚊分布在哪里?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
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广东、云南、台湾等南方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北至沈阳、大连,经天水、陇南,至西藏墨脱一线及其东南侧大部分地区。
专家观点
寨卡病毒病属于蚊媒传播疾病,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感染;且目前正值春末夏初,未进入蚊媒高峰期,因此,此次输入病例引发传播并进一步扩散的风险较低。
江苏省疾控专家特别提醒广大出国劳务人员、留学生及外出旅游的人员,如近期到寨卡病毒病疫情发生国家地区工作或旅行,应首先了解当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皮疹、肌肉关节疼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