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谨防血吸虫病
根据水利部官网,7月1日,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7月1日8时30分起,南京市启动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黄色)。
汛期水位升高,易引起人畜接触水体频次增大、粪便污染水体机会增加、钉螺(血吸虫的中间宿主)分布范围扩大,从而增加血吸虫病的传播风险。
血吸虫病是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经皮肤接触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体(常称疫水)而感染。“湖区五省”(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和江苏省)是我国血吸虫病防制重点地区,沿江和通江河道地区是我市血防的重点区域。
血吸虫病的主要感染方式
一是生产性接触疫水,如在疫水中捕鱼、捉虾、施工和抗洪抢险等;
二是生活性接触疫水,如在疫水中洗衣服等;
三是娱乐性接触疫水,如在疫水中游泳、戏水和玩耍等。
血吸虫病的临床表现
急性血吸虫病
人群接触疫水1~2天后,在接触疫水部位出现点状丘疹、奇痒,3~8周后(平均40天)出现发热、腹痛腹泻、肝脾肿大、乏力等症状。发热是其最常见的临床表现,各种抗生素对发热均无效。
慢性血吸虫病
多因急性期未曾发现,未治疗或治疗不彻底,或多次少量重复感染等原因迁延而成。多无明显症状或表现间断性腹泻、脓血便、肝脾肿大、贫血和消瘦等。
汛期如何预防血吸虫病
避免接触疫水
不接触疫水是预防血吸虫病最好的方法。汛期,水位上涨,尽量避免在河流、湖泊、池塘等可能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体中捕鱼、游泳、洗澡或洗衣等。
加强自身防护
因抗洪抢险、抢收抢种、涉水施工等原因无法避免接触水体时,须在下水作业前,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靴、胶手套、胶裤等,防止皮肤直接接触水体。
安全用水
尽量使用干净卫生的水源,不喝生水。
血吸虫病病人和病畜粪便中通常含有血吸虫虫卵,而虫卵只有在水中才能孵化,所以要管好人畜粪便,安全放牧,避免粪便入水,阻断血吸虫病传播。
及时查治
如接触了血吸虫病流行区自然水体,出现发热等症状,应主动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发现感染应及早规范治疗。治疗血吸虫病安全而有效的药物是吡喹酮等。
温馨提示
如接触江水后一个月左右有发热、腹痛、腹泻、肝脾肿大等症状,应及时到当地医院进行血吸虫病检查,尽早明确诊断,规范治疗,减轻危害。
如接触江水后一个月左右没有明显症状的,也可到沿江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血吸虫病筛查。早期诊断并按医嘱服药可以治愈血吸虫病,治愈后不要再接触疫水,避免再次感染。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孙凯莉
审核:汪小磊
责编:岳超
来源:健康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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